子宮內膜增生具有一定的癌變傾向,故被列為癌前病變。但根據(jù)長期觀察,絕大多數(shù)子宮內膜增生是一種可逆性病變,或保持一種持續(xù)性良性狀態(tài)。僅有少數(shù)病例在較長的時間間隔以后可能發(fā)展為癌。子宮內膜增生常見于35 歲以上中年婦女。
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與其他兩類單純性增生、復雜性增生須予以鑒別。同時尚需注意與早期子宮內膜腺癌相鑒別。
臨床特點的鑒別 當組織學鑒別診斷遇到困難時,可結合臨床特點綜合考慮。據(jù)臨床資料與病理材料相結合的分析,對于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與內膜腺癌的鑒別,以下兩點有參考價值。
(1)年齡
年齡有重要的鑒別意義。內膜腺癌患者中年齡小于40 歲者非常少見。挪威癌瘤登記中心收集的1566 例子宮內膜樣癌中,平均年齡62 歲(36~91歲),其中0.6%<40 歲,8.4%<50 歲。所以,對于年輕的婦女,特別是切盼生育的婦女,如果刮宮材料不能肯定見到間質浸潤的特點,雖有腺體明顯增生及細胞異型性,仍應傾向于不典型增生的診斷。但是,這種年齡的規(guī)律是對子宮內膜樣癌而言。那些較少見的其他組織類型的子宮內膜癌,即非雌激素依賴性的Ⅱ型內膜癌,包括漿液性乳頭狀癌及透明細胞癌等,并不具備年齡輕的特點。有學者曾報道5 例較年輕的非雌激素依賴性內膜癌的患者,其年齡分別為28、34、37、41、43 歲。
(2)藥物治療的反應
對藥物治療的反應也有助于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和內膜腺癌的鑒別診斷。前者對藥物治療的反應較敏感,在用藥后短時間內其內膜即有明顯逆轉,而且用藥劑量也可偏小。輕度不典型增生者,如果用小劑量孕激素周期性治療(每個周期用藥8~10 天),一般在3 個月內顯出療效。中度或重度不典型增生者,所用孕激素劑量須要增加并且須不間斷的連續(xù)應用3~6 個月。停藥后,雖然可能復發(fā),但多數(shù)經(jīng)過相當一段時間緩解后才會復發(fā)。而內膜腺癌患者一般對藥物治療反應慢,并需要更大劑量才能使內膜有轉化反應。一旦停藥亦有很快復發(fā)的特點。所以藥物治療的反應可作鑒別診斷的參考。


